【申請資格】:本校大學部學生,前五學期學業總成績名次必須在班上前三分之一。
【申請方式】: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(三)止,檢具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、成績名次證明書及其它有利審查之文件及作品送所辦提出申請。
【審查方式】:經審查錄取後本所授予「預備研究生」資格。
【預備研究生注意事項】:
1. 其大四修業期間,須選修本所碩士班"專題演講"課程(上下兩學期,0學分);
2. 仍須於大四參加本所碩士班甄試並取得該年度入學資格,入學後其畢業相關規定依本所碩士生修業規章辦理。
3. 其大四修業期間,須選請本所專任老師一人擔任指導教授,並修習指導教授指定之研究所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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