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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8月23日起進行年度「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 」作業 | |
刊登日期:2017-06-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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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8月23日起進行年度「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 」作業,未曾申辦或需辦理展期的車主請於106年8月11日前,為您的愛車申辦,並確實黏貼「自行車識別證」於正確位置。 一、自行車識別證使用期限說明: 1.學生類:系統可由學號推算學生畢業年度,作為車證到期年度。 2.教職員工類:已申請年度加5年,作為車證到期年度。 3.使用日期統一為到期年度之7月31日。 4.車證屆期仍須於校內使用自行車,需辦理展期或重新申請。 二、學生自行車識別證有效期為正常在學期間,有下列情形者,請依規定辦理車證展期,(申辦網址: http://mybike.ncu.edu.tw): 1.應屆畢業生車證有效期至106年7月31日止,如需延長車證使用期限,請以原學號(籍)資料,依規定辦理車證展期,每次展期得申請1年。 2.應屆畢業生,如係考取本校碩、博班續讀者,請依規定辦理車證展期,展期期限為3個月,俟取得新學號(籍)後,重新申辦新車證。 3.請應屆畢業生於離校時,妥善處理所屬自行車輛(自行攜回、丟棄至校內資源回收暫存場或其他處理方式),俾提升腳踏車停車架之週轉率。 三、7月31日前校區內未張貼「自行車識別證」之自行車,將逐車掛上「提醒標示牌」,請於完成黏貼自行車識別證後,由車主本人移除並將紙張資源回收,勿隨地丟棄。 四、106年度「校園廢棄腳踏車清理 」公文,請參閱自行車系統網址 http://mybike.ncu.edu.tw/Home/FrontNewsDetail?FN_ID=4 | |